本项目为中国移动西藏公司日喀则分公司综合部关于车辆维修框架协议项目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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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西藏公司日喀则分公司综合部关于车辆维修框架协议项目
1.2采购编号:yd-xksj-fw-20180151
1.3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为900000.00元。
1.4批准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
1.5采购内容:有效加强车辆费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了更好的公司经营管理服务,降低车辆维修成本,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维修成本的控制,综合部拟签订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市分公司、县分公司所有车辆)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标段划分:为保证本项目连贯性、完整性,本项目按1个采购包进行采购。
1.9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价格占比40%,商务技术占比60%)
1.10中选原则:确定2名中选人,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比选应答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预中选份额70%,,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选候选人,预中选份额30%,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三、第四名的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中选供应商无法实施该项目时,依序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70%份额,依序由排名第三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30%的份额,以此类推;当排名第二的中选供应商无法实施该项目时,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70%份额,依序由排名第三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30%的份额,以此类推;当排名第一、第二的中选供应商都无法实施该项目时,依序由排名第三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70%份额,排名第四的供应商承接本项目30%的份额,以此类推)。
1.11 服务周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1.12 最高限价:综合折扣100%(含税) ,高于该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比。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车辆维修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 企业资格: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行政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 类似业绩:应答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证明材料需清晰有效,原件备查)
2.4 营业范围:应答人具备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汽车装饰服务,车辆年检代理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销售汽车配件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
2.5 经营状况:应答人应提供近两年(2016年度—2017年度)经外部合法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必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6 其他说明事项:(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为的。(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备注:以上5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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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9年02月22日19时30分至2019年02月26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元(¥300元)整,***不退。
四、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01日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