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8万元
随州农商行大堰坡分理处营业厅装修工程
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受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随州农商行大堰坡分理处营业厅装修工程”施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资质预审采购人推荐,请接到邀请函通知的单位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农商行大堰坡分理处营业厅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dl0190220y-2
三、采购内容:施工图纸、预算交底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最高限价:58.481297万元
五、投标人条件: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5.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5.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承诺项目经理在投标和施工阶段不得更换,施工现场杜绝出现非公司人员现场管理活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在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6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2018年任何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拟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 提供本公告第五条投标人条件要求中各项证件原件及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购买招标文件。
7.2认购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300元,***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16时00分,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