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的规定,受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茗都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编号:备2019字第003号
2.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茗都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项目地点:建设路西段南侧,原温集村
4.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原温集村,东至温集沟,西至灰管沟,南至湛河,北至建设路。项目占地面积88531.38㎡,建筑占地面积78022.49㎡,绿化面积27444.7㎡,总建筑面积:429387.90㎡,其中高层住宅 22幢3062套325984.80㎡,商业面积36489.6㎡,地下专有停车位1144个,地上专有停车位126个,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625.80㎡。
5. 招标内容:①综合管理服务,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③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④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⑥特约服务等。
6. 服务期限:三年。
7.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7.1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按平顶山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db4104/t 076-2014)规定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三星级标准;
7.2 住宅收费标准、商业收费标准、车辆停放服务费等均参照平发改房价[2014]283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原则,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投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授权委托的分公司,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需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 —2019年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时需提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确认;
3. 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
4. 报名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 9 时00分
五、开标时间:2019年2月21日 9 时00分